一.购房落户
城区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注::无一二手房和贷款、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以及买房时间限制,但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办理落户
新区购房落户: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二、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27号)的人员。
(二)学历人才
1.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2.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3.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三)技术技能人才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2.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3.有接收单位,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4.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5.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6.有接收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
三.积分落户
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申请人本人具有落户条件的商品住宅,租房、限价房都不能办理)
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年限计算含2016年1月1日后执行国务院 《居住证 暂行条例》后的居住登记期。)【青岛居住证办理指南】
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补缴的社保不予认可)【社保证明打印网址及操作指南】
无犯罪记录。
2020年青岛落户政策《实施意见》第21条提出: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
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具体房源和价格由区(市)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
将商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住房销售的,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其他或未来商品住房项目中折抵人才住房配建指标。也就是说,无须等到毕业后,也不必先有工作,在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就可申请落户青岛,且落户完享受本市购房、人才公寓政策。
扩展资料:
2020年3月,青岛市出台《关于毕业学年大学生在青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0〕3号),文件规定在青高校在校大学生(含毕业学年)可申请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落户。
本市以外(含国、境外)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依次选择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落户。在青落户后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收。
落户办理流程:外市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可在青申请“先落户·后就业”,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进行“学籍确认”,学籍确认后可提交“先落户后就业”申请,落户资格审核通过的可持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 青岛最新人才引进政策:安家费、人才住房等权威解读!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放宽落户!青岛疫期房地产市场释放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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