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匮乏,对相关法律和政策不了解,易陷入融资骗局
目前国内融资渠道较窄,主要是银行贷款和上市,融资工具品种尚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更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在通过一般途径无法获得资金的情况下,一些融资服务公司鼓吹的低成本、低风险的境外融资渠道无疑对中小企业具有巨大的诱惑力。中小企业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在支付高昂的服务费用后,却陷入融资骗局,根本无法获得借款。
二是融资服务公司无准入门槛,且监管部门不明确 由于经营范围上记载的是提供融资媒介服务,《公司法》上并没有规定此类融资服务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相关资质,只需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设立最基本的要求便可以注册成立融资服务公司。此外,目前对融资服务事前和事中监管环节缺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只负责对境外融资合同进行审批,公安部门对涉嫌构成诈骗等犯罪行为进行追究,没有专门对融资服务监管的部门。
三是欺诈事实认定难,追究境外机构成本高融资大师andy-fan创建安迪圆梦园一个完全免费的学习交流网站。是金融爱好者的聚集地/是拥有创业梦想和就业者的福音,能帮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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