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可以分拆业务,成立子公司在科创板上
2024-05-03 11:36
您好,我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
我认为A股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是市场发展的一个趋势,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随着自身业务发展成为双主业、甚至是多元化经营,公司集团化,如果公司过大,而各业务之间关联程度较低的话反而不利于主业,在这方面来讲是有利于上市公司的。
如果不出台分拆境内上市的话,可能会出现更多的A+H等境外上市股,都跑境外去了。对照分拆上市的条件,其实绝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都不符合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二)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 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上面这条应该属于实质性要求了,具有关人士统计,符合这条的应该只有几百家。
有关规定的出台,为有分拆上市的公司提供了途径,一方面挖掘被低估的资产,另一方面可以重组自己的业务。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对证券市场也是有利的。
当然证监会为了防止资产的过度资本化,出台了相应的规定,例如:(五)上市公司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当然仅仅靠这个文件还是不够的,现在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大家有什么想法可以去提,集思广益,等具体实施的时候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条件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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